作者:贾川兰律师
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一家做光伏组件出口的成都企业,某天收到欧洲客户发来的一张表,要求把每一批货的“产品碳足迹”报到原材料级别。企业翻遍合同,连个“碳”字都没写过,当场就懵了。(以上为脱敏假设场景,非真实事件,仅作说明之用。)
今年,这种“懵”会越来越常见。因为一部刚通过的法律,正把“碳足迹”从企业自愿晒的“环保成绩单”,变成可能要担义务的“硬约束”。这事儿,咱们四川成都自己就有制度接住了,别还当它是别人的新闻。
先作介绍: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就是一件产品从挖矿、制造、运输到报废的整个生命周期里,一共排了多少温室气体,用二氧化碳当量算总账。以前这是大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里锦上添花的内容,现在性质变了。
变在哪?《生态环境法典》(主席令70号,2026年3月12日通过,2026年8月15日施行)第1036条,第一次在法典层面给“碳足迹”立了规矩,条文明确要求建立碳足迹的核算、分级管理、标识认证和信息披露制度,还直接给出了定义:碳足迹,是指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的总和。
注意,这不是某个部委的指导意见,是上升到“法典”位阶的基本法。而且“标识认证”这一项已经有了落地抓手——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8号公告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规则不是画饼:2025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已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市监认证发〔2025〕57号),9月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又印发第一批17种产品的专用实施规则(认秘函〔2025〕29号),光伏组件等已经写进了可操作的认证细则。
往前看,地基早就打好了:2023年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2024年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把“怎么算、谁来认证、怎么披露”的框架搭了起来;上海2024年也出了地方行动方案(沪府办〔2024〕8号)。一层层叠上来,碳足迹从“软倡议”走到“硬制度”。
为什么说“法典层面定义”这件事本身重要?在此之前,碳足迹更多靠政策推动,企业觉得“可跟可不跟”;一旦写进法典,就意味着未来监管、诉讼、绿色采购都有了上位法抓手——你可以不重视,但规则在那儿了,哪天被客户、被监管、被对手拿来用,你没处讲道理。
这里得升个维。不少企业有个误区:以为“碳足迹是出口大企业、长三角才操心的事,我一个园区内销小厂,跟我无关”。两个比较讲清楚:
第一,碳足迹 ≠ 碳排放双控。碳排放双控看的是“你工厂烧了多少煤、排了多少”,是生产端的宏观总量;碳足迹看的是“你这件产品从摇篮到坟墓排了多少”,是产品端的微观单品。前者国家管大盘,后者客户、市场管单品。合规的边界,已经从工厂围墙,延伸到了整条供应链。
第二,软倡议 ≠ 硬约束。以前你披露碳数据是“做好事”,不披露没人罚;现在法典加配套制度,再叠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电池法这些出口规则,碳数据成了交易的前置条件——你不报,客户不收货;你报虚了,涉嫌虚假陈述。从“可选项”到“必答题”,就在这两年。
更关键的是,别以为碳足迹是别人的制度。咱们四川成都自己就有,而且动作不慢。
省级层面: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经信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它讲得很实在——“两大基石”是核算标准和因子数据库(解决“怎么算”“算得出”),“三项制度”是标识认证、分级管理、信息披露(实现“算得准”“往下减”“受监督”)。目标到2027年体系初步建立、2030年更加完善。还特意点了四川优势领域:白酒、钒钛、页岩气、特色农林产品。(以上为四川省方案公开要点,具体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市级层面更具体。2025年11月印发的《国家碳达峰试点(成都)实施方案》,专门用两条讲产品碳足迹:一是建“成都市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到2030年累计研发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10个以上;二是推进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成公共服务平台,主打光伏、电子电器(新型显示)的碳足迹标识认证,还要跟国际规则互认。
落到园区,信号更硬:金堂经开区是成都目前唯一入选“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的园区,里面的通威、通合已分别拿了法国、德国的碳足迹认证,巴莫科技过了SGS的“零碳”正极材料认证;成都科创生态岛、邛崃绿色健康产业园也在做近零碳试点。金堂还在启动“智慧能碳系统”,意味着入园企业的能耗和碳数据未来可能被园区统一采集。意思很清楚——碳数据不是纸上谈兵,园区企业已经被客户、被政策真实地“要数”了。
而且碳数据在供应链里是往下传导的,没有哪个环节能独善其身。比如四川的白酒、钒钛,本来就是出口和产业链里的硬通货,一旦下游大客户——哪怕是省外的——被要求报碳足迹,反向就会压到你头上。你今天不建台账,明天大客户一张表甩过来,你连被压价的筹码都没有。
那企业法务该干什么?我的建议,四件事今天就能启动:
1.建立碳数据台账。别等客户来要才翻箱倒柜。把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来源、能耗、运输方式先摸一遍,哪怕先用估算值,也比“一问三不知”强。四川在推省级因子数据库,未来可直接对标。
2.两头对标。做出口的,先搞清楚客户所在国(欧盟CBAM、电池法)要什么口径;在川在蓉的,盯紧本地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和公共服务平台,早接入早受益。
3.把碳数据写进合同与尽调。采购合同向供应商要碳数据,销售合同评估自己能不能履约客户的碳要求,并购尽调加一条碳合规。碳数据会像财务数据一样,变成交易的前提条件。
4.留好碳数据底稿。和所有合规一样,碳数据将来要经得起核查。核算依据、数据来源、第三方认证报告,归档留痕。真被客户质疑或监管抽查,你拿得出凭证,才算数。
说句实在话:碳足迹这东西,早做是成本,晚做是风险,不做是被踢出供应链。法条不会替你算那一笔账,但会要求你“算得清、说得明”。
等客户把表甩过来那天,你拿得出数,是从容;拿不出,是尴尬——而这份尴尬,本可以提前半年避免。
律师简介

贾川兰律师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园区与双碳ESG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共党员,深耕10余年多业态园区建设及运营全流程法律实务,积累了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治理与系统性前置性法律服务经验,擅长法律与商业管理的融合、解决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复合型跨界律师,具备化工、金融、建工、汽车、金融、孵化等多领域积累,专研生态法律、金融法律等跨界法律。始终坚持专业与诚信的执业原则。